Sunday 21 December 2008

愛,沒有理由

愛要是有理由,那就不是愛了;如果愛有目的那也就不愛了;如果愛可以解釋,如果愛合情合理,那麼愛也就不存在了。 

愛不是因為被愛,不是為了被愛,而只是因為愛,你不會因為沒有被愛而失去愛,愛在愛人的心裏而不在被愛的人眼中。



愛情沒有模式。不同的人,為你做同一件事,你會感到天壤之別,因為我們在意的往往不是人做的事,而只是做事的人。



愛在心裏,不在口中,絕口不提愛你,不是不愛,而是因為太愛,太愛,所以怕傷害;太愛所以甘願受傷害;太愛,所以容易錯過愛。



愛是盲目的。熱愛之中,我們會無視對方的缺點。優點,便是優點,缺點也成為優點;不愛放棄之時,一切全變了,錯了就是錯了,對的也成為了不對。



愛情不會被淚水俘獲。可經俘獲的是感動與憐憫。 妒忌並非愛情專一的載體。愛情的基礎是相對信任,妒忌則意味著猜疑與埋怨。



愛情從不講求公平,講得出公平的,不會是愛情,你可以甘願為別人付出一切,卻不能要求別人為你奉獻任何;你可以不願拋棄別人,可當你被別人拋棄時,卻不能責怪愛情的無情。




愛情不是強加,不是佔有,愛情其實很溫柔,如果你要得到,你就讓他自由,如果他回到你身邊,他就是你的;如果他不再回來,你就只能祝福他。 傷得最深的,總是那些最真的感情。



我們可以經得起心臟的千瘡百孔,可以接受感情的支離破碎,卻不願意喝下忘情水,忘記那個曾經愛過的人。愛情可以容怨,可以接納,愛情不需要說抱歉,同行一生,是難能的緣份,共度一旅,也是一份可貴的紀念。



雖然冷靜下來客觀地看,我和他的接觸根本少得可憐又充滿挫折,在在證明瞭我根本就不瞭解他。但我還是一直有種單純滿足的相信。"他"一直在我心中,即使和現實中的他,接觸少得可憐,我也很開心。

 


我相信他若是那個人,我們就會交會,若不是,其實我也不覺得太可惜。



當你去愛一個人的時候,這一份愛就是屬於你的。不會因為他的離開而消失,也不會因為他的不領情而變得沒有價值。妳對他的付出的確可以令它發光。



可是對彼此的心意才是兩個人共同擁有的資產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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