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天上教堂,完了彌撒到聯誼廳吃早餐,神父領著失明的婆婆坐在我隔鄰,她點了食物,職員把食物送到她面前,她呢喃著:怎麼吃?我好生奇怪,你自己點的,難道不知道怎樣吃?她再說,我直率的答道:拿著吃。
她還是遲疑著,鄰座的人替她把三文治用餐紙包好,引導她拿著,吃了一半,她投訴食物很鹹,我說買腸粉給你,她欣然接受。這時候,有人在我耳邊說:不是請不請她吃的問題,吃多了她受不了,婆婆拿著叉子,我說要不要餵,又著她張開口,又有人在我耳邊說:她懂得自己吃。果然,她只需要一點點的幫忙,但她似乎在要求別人的注意和照顧。
收托盤時,職員說:她常常浪費食物,所以我們都不喜歡她!大概是不滿她沒有珍惜送贈的食物。婆婆要求我送她到門口攔車,又有人悄聲對我說:她自己懂得路,她問你要錢千萬別給。婆婆一直拉著我的手,拐扙也不用,車子來了,我說我要攔車,請放開我一會,但是她死命抓著我不放,車子走了,雨又越下越大,怎麼辦呢?這時有人經過,我請他幫忙,婆婆才乖乖的上了車。
這次的經歷,讓我感到,身邊的人是否苛刻了一點?婆婆本身也有責任,她一定是某程度上過分利用別人的同情心,所以招來眾人的不滿。不過簡單一點想,有一天我們老了,眼睛看不見,行動又不方便,我們會否同樣的軟弱,同樣的渴望別人一點點的關懷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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