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是長週星期六,放工時間一到,人們一窩蜂的散了。我決心把所有工作完成才走,我的肩膀很痛,不能把東西搬回家。窗外陽光普照,我卻要工作,差不多四點半才完成。
車上坐了一對外國人,說著英國口音。我對英國口音有一點偏好,因為清脆、簡短、明快,是工作環境裡所聽不到的。很怕聽造作的翹舌音,好像喉嚨塞了礙物,坦白說感覺很粗魯,在香港受教育的一群,也許美國片子看多了,不知不覺模仿起來,再混合廣東口音,就變成四不像了。
求學時期聽舊歌,愛聽Cliff Richard和Bee Gees的咬字,名副其實聽歌學英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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